建筑业系统职业技能高级工培训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提高建筑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水平,配合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做好本市建筑业系统职业技能高级工培训考核工作,拟于近期开办 “职业技能高级工培训班”,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一、培训工种:
1.防水工 2.钢筋工 3.混凝土工 4.砌筑工
二、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1、持有人社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职业资格(中级工)证书》三年以上的人员;
2、持有建筑工程系列助工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3、持有建筑工程系列技术员职称三年以上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到张家港市建筑教育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蓝底二寸免冠证件照电子档,请以本人名字及身份证号命名;
3、《职业资格(中级工)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单位交社保的,请提供1年的社保证明;未交社保的,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
5、填写“张家港市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一)一式二份,并交电子稿。要求按“工种”进行分类汇总,文件名以“**公司**工高级工”命名。
联系电话:82591215 、82598022 许老师。
四、培训费用:
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培训中心统一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五、发证:
培训合格后,由人社局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
六、其它:
对职业技能高级工的培训考核,政府实行补贴。
交社保的学员,先交培训费,考核通过拿到证后,由培训中心代为向政府申请补贴2000元/人,直接打到个人的市民卡上。
未交社保的学员,报名时不需交培训费,考核通过拿到证后,产生的相关培训费用由培训中心直接向政府申请补贴。
政府对高技能人才的补贴政策反映了国家对高技能人才的高度重视,政府补贴,机会难得,请各企业向本单位员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积极参加本次培训、考核。
附件一:
为提高建筑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水平,配合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做好本市建筑业系统职业技能高级工培训考核工作,拟于近期开办 “职业技能高级工培训班”,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一、培训工种:
1.防水工 2.钢筋工 3.混凝土工 4.砌筑工
二、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1、持有人社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职业资格(中级工)证书》三年以上的人员;
2、持有建筑工程系列助工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3、持有建筑工程系列技术员职称三年以上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到张家港市建筑教育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蓝底二寸免冠证件照电子档,请以本人名字及身份证号命名;
3、《职业资格(中级工)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单位交社保的,请提供1年的社保证明;未交社保的,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
5、填写“张家港市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一)一式二份,并交电子稿。要求按“工种”进行分类汇总,文件名以“**公司**工高级工”命名。
联系电话:82591215 、82598022 许老师。
四、培训费用:
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培训中心统一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五、发证:
培训合格后,由人社局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
六、其它:
对职业技能高级工的培训考核,政府实行补贴。
交社保的学员,先交培训费,考核通过拿到证后,由培训中心代为向政府申请补贴2000元/人,直接打到个人的市民卡上。
未交社保的学员,报名时不需交培训费,考核通过拿到证后,产生的相关培训费用由培训中心直接向政府申请补贴。
政府对高技能人才的补贴政策反映了国家对高技能人才的高度重视,政府补贴,机会难得,请各企业向本单位员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积极参加本次培训、考核。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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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 |
张家港市建筑教育培训中心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