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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协会(商会)党支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5-05 11:44 点击数: 字体:
各会员企业中的党员同志:
    经中共张家港市住建局党委批准,成立中共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商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有利于开展协会(商会)党支部组织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凡是属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企业中具有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资格的同志,请将党员组织关系尽快转入到协会(商会)党支部(已有党的组织并参加其组织活动的党员除外)。
    请各会员企业负责人和人事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告企业中的党员同志。
    特此通知。
 
 
中共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商会)
支部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