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关于开展2017年度张家港市“家庭装饰示范”优质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张装协(2018)03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张家港市“家庭装饰示范”优质
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家庭装饰企业:
为鼓励家装企业多创精品工程,提高家装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张家港市“家庭装饰示范”优质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的范围、条件详见《张家港市“梁丰杯”优质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三章有关规定。“家庭装饰示范”评选,原则上在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开展。企业自愿申报。
申报“家庭装饰示范”优质装饰工程奖的项目应是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期间竣工,且验收合格,由本企业承建,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业主出具推荐意见。家装工程不限工程量及造价要求。
二、申报时间:2018年2月25日—3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评选时间安排:
3月16日—20日:协会初审
3月21日—27日:专家现场考评
3月28日:报市住建局评审委员会评定
3月29日:装饰网站公示(五天)
三、申报方式:填写《张家港市“家庭装饰示范”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办公室(河西路201号),联系人:许德元、秦亚琴;联系电话:58976076、58792516。
四、“家庭装饰示范工程”评选领导小组:同[张住建(2018) 号文]
五、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张家港市“家庭装饰示范”优质工程奖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统一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1、申报表一式二份
2、企业会员证(复印件)
3、工程简介,设计创意说明
4、设计图纸(含水、电图)
5、工程验收证明
6、室内环境监测证明
7、业主反馈意见
8、竣工工程彩照六张(6吋以上,且附文字说明)
附件1:张家港市“家庭装饰示范工程”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2018年2月10日
报送:省装饰协会、苏州市装饰协会、赵建明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总商会、市民政局、市科协、市消协
抄送:建工科、市建筑业管理处、总商会秘书处、各会员单位
附件1
2017年度张家港市家庭装饰示范工程
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
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
申报单位 | 资质等级 | |||||
单位地址 | 施工单位负责人 | 通讯号码 | ||||
建设单位 (业主姓名) |
是否办理 预申报手续 |
负责人姓名及手机 | ||||
工程名称及地址 | 项目经理及电话 | |||||
工程面积 | M2 | 工程造价 | 万元 | |||
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 |||
验收日期 | 年 月 日 | 参评内容:设计、施工、管理、客户意见 | ||||
企业意见: |
协会意见: |
主管部门意见: |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编制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