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协会文件 >

(17-13)关于评选2017年度装饰企业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设计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1-14 10:11 点击数: 字体: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张装协(2017)13号

关于评选2017年度装饰企业
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设计师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弘扬行业工匠精神,鼓励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设计师提高工程管理能力与创新设计能力,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项目经理和设计师进行评比表彰。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同张装协(2017)12号文中所明确的评委各成员。
    二、评选原则
    1、“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设计师”每年评选一次。
    2、各企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申报。
    3、申报单位必须是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商会)会员。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项目经理
    1、申报条件:
    ⑴、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责任担当意识,职业道德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⑵、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未发生违约及因主观原因造成的合同纠纷和工程质量投诉。
    ⑶、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工程项目施工中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⑷、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无等级伤亡事故。
    ⑸、年内获得1项以上全国、省、市(含本市)装饰优质工程奖和获得公司先进生产者称号的项目经理。
    2、申报资料要求
    ⑴、填写《张家港市建筑、家庭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请表》
    ⑵、获奖证明、项目经理聘用证明(复印件)
    (二)、优秀设计师
    1、申报条件
    ⑴、诚信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⑵、热爱本职工作,有责任担当意识,是企业的业务骨干,具有一定专业设计水平和独立的设计创新能力。
    ⑶、年内获得1项以上全国、省、市(含本市)装饰工程优秀设计奖或其他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设计师、获得公司先进生产者表彰的设计师。
    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向客户索取推荐的材料回扣。
    2、申报资料要求
    ⑴、填写《张家港市建筑、家庭装饰工程优秀设计师申请表》
    ⑵、获奖证明复印件
    四、评审程序
     “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设计师”申报由所属企业推荐,市行业协会(商会)评委初审和协会(商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五、奖励
    1、获奖者,由协会(商会)颁发张家港市装修装饰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设计师”证书。
    2、由各企业给予奖励。
    3、优先向省、市推荐评选。
    六、申报时间:下文之日起至11月25日止
申报表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