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商会) 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决议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张装协(2016)07号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张装协(2016)07号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商会)
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决议
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决议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第二届五年已满。依据章程规定,分别报经市住建局、总商会批准和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同意,于2016年3月26日在市建设大厦召开第三届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应出席会议的会员118名,实到 名(因事请假 名),符合协会(商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规定。按照大会议程,经与会全体会员的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大会同意朱桂明会长代表二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二届协会(商会)成立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行业紧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为引领,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强化服务,优化结构,自律诚信,加强建设。以创新思路统领协会(商会)工作,坚持“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办会宗旨,推动了行业在新常态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使张家港市的装饰行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由手工作坊逐步迈向互联网加、创意文化产业的空间发展。通过本会两届努力,已初步改变了我市建筑装饰业弱势产业的格局,成为朝阳产业态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争先创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拉动消费,扩大就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大会一致同意对协会(商会)章程的修改。认为章程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为的准则,是维护全体会员权益的依据,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共同推动行业的和谐发展。
大会一致同意对行业自律公约的修改。会议认为自律公约是依据章程,培育行业职业道德,塑造行业形象,建设诚信企业的行规行约,要认真执行落实。
三、大会一致同意对协会(商会)的财务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管理办法。
四、大会一致同意对第三届理事产生实施办法。经过全会认真酝酿,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理事,当选理事共计38名:
(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圭准、丁传林、王本银、王 斐、孙 军、孙 裴、任志刚、刘复义、朱桂明、许德元、陈秋峰、陈美勤、陈 强、吴书驰、陆文卫、张兴才、肖 京、季建华、汪哮涛、陆桂芬、金卫华、金戈戈、周礼清、周 剑、庞颂辉、单斌兵、赵 兵、倪建宏、徐小平、聂 权、顾京辉、顾春明、高雁冰、黄永强、黄刻松、葛红斌、虞国新、薛长清
全会号召全体会员,在今后五年,全行业要在张家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局,紧贴建筑装饰工作实际,紧随市场发展,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探索我市装饰行业和市场变化规律,不断转变观念,创新机制,转变增长方式,夯实企业发展基础,做诚信守约、创优率先模范,推进协调发展争作贡献。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2016年3月28日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2016年3月28日
报送:省装饰协会、苏州市装饰协会、石锡贤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总商会、市民政局、市科协、袁雪祥局长、丁一中副局长、卢惠兴书记、徐卫袁会长
抄送:建工科、市建筑业管理处、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总商会秘书处、《港城企业家》、各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