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员工工资发放和安全生产的通知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张装协(2016)01号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张装协(2016)01号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员工工资发放和安全生产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临近春节,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为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维护装修行业形象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春节前员工工资发放和施工安全生产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企业员工工资发放工作。
1、员工工资足额发放是一项事关社会稳定,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全局大事。各单位要克服资金紧缺的困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在春节前不发生因拖欠员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2、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员工工资发放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对员工工资发放中的资金筹措和监管工作,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对员工工资发放,由公司一级财务核算直接发放兑现,不准委托项目经理(分包人)发放,杜绝“一脚踢”大甩手的违规做法,以防项目经理将员工工资卷款出走的恶性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协会(商会)将会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把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信用考核内容,与参与项目招投标挂钩。对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员工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并在公众媒体曝光,直至开除协会(商会)会员资格。
二、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在建工程,企业领导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施工现场人员到位、材料堆放、防火防盗措施落实等,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对照落实。对查出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春节期停工的施工现场,安排专人看护,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和领导值班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对上述两项要求及时与协会沟通联系,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张家港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2016年1月5日
张家港市建筑装饰行业商会
2016年1月5日
报送:省装饰协会、苏州装饰协会、石锡贤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总商会、市民政局、市科协、袁雪祥局长、丁一中副局长、卢惠兴书记、徐卫袁会长
抄送:建工科、市建筑业管理处、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总商会秘书处、《港城企业家》、各会员单位